共招40人,1个职位
报名时间:2023-2-6至2023-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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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省、市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一系列指示精神,缓解就业压力,加快解决我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,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0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招聘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、双向选择。
二、招聘人员范围
招用人员为经县(区)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,具有晋中市户口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、有就业能力和愿望,无农村承包土地,已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下列人员。
(一)女性满 40 周岁、男性满 50 周岁的我市国有、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。
(二)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 倍,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。
(三)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。
(四)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。
(五)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。
(六)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。
(七)各县(区、市)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。
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需先到各县(区、市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方可报名。
(注: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)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、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(二)、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,勇于吃苦,公正无私。
(三)、对工作认真负责,能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。
四、招用程序
(一)认定。从公告发布即日起,符合条件人员自行下载附件《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》到市、县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。
(二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3年2月6日—21日
2.报名地点: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区政府311办公室)。
3.报名时携带材料:
(1)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;
(2)已经加盖“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”的《就业创业证》(或《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》)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(3)《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(三)面试。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,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,招满为止。对申报单位岗位超过其招用人数的报名人员,可自愿选择给予调剂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(四)公示。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,在榆次区政府网进行公示,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(五)录用。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三年,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,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。
五、工资待遇
录用人员工资为每月1880元(随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调整),并参加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四项社会保险(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,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)。
六、录用人员的管理
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,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、榆次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。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,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七、监督
本次招聘活动,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,如发现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等行为者,请向榆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。
咨询电话:0354-3368227
附件:
1.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
2.榆次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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